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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移动互联时代,
网络改变了社会,
也改变了法院。
2017年9月以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微信小程序平台,着力打造“广州微法院”,主动适应大众移动互联网+移动智能终端的行为方式变化,创新移动互联时代法院运行模式。
据了解,“广州微法院”上线以来,经过三次迭代升级,集成公众服务、微诉讼、微执行及案件管理四大核心模块21项诉讼功能,打破传统法院时空限制,构建起全流程、网络化的诉讼体系,能实现网上立案、缴费、查询、阅卷、庭审、调解、执行等,形成系统的一揽子网上诉讼解决方案。
“‘广州微法院’尝试用网络方式满足人民司法需求、解决司法难题,建立起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网络审判机制,是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探索,为广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提供了重要经验和技术支撑。
—— 广州中院院长王勇
”微诉讼,让司法供需移动互联
胡先生是宁波一家服装企业老板,和广州一家外贸出口公司一直保持着不错的合作关系。不料,年初因一单50万元货品在验收时规格出现问题,双方产生争执,外贸公司为此拒付货款。胡先生以为又要像以前广州、宁波两头奔波进行诉讼,之前的律师告诉他,现在“广州微法院”可以网上立案、庭审,全程都不用到法院。
胡先生登录“广州微法院”后,熟悉界面、刷脸认证、填写诉讼材料、网上提交证据,整个过程不足半小时,就成功立案。几天后,胡先生再次登录查询时,发现案件已经确定了合议庭成员和开庭时间。他即刻和承办的吴法官取得联系,申请了在线庭审,并感慨道:“诉讼都已网络化了,既方便当事人,又提高效率,是真正的司法为民、便民。”
广州中院科技信息处负责人黄健介绍,“广州微法院”不是一个孤立的微信小程序,而是广州智慧法院建设的集大成,汇聚了诸多建设成果,整合“法官通”“律师通”“审务通”“移动执行”“12368”等APP和平台功能,通过网络技术将诉讼服务从固定场所、固定时间外延到“随遇接入、即时服务”,形成了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全生态“微法院”体系。
“广州微法院”建设,是不断探索创新的过程:
▶▷2014年,广州法院即开始尝试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诉讼服务,在立案受理通知书上加印二维码,通过手机扫码,当事人可以查看案件开庭日期、送达情况、办案日志等信息。
▶▷2015年3月,广州法院“审务通”APP上线,真正步入移动互联时代,庭审直播、网上立案、电子文书送达、裁判文书查询、电子档案查询等对外审务信息,实现移动化、个性化、信息化提供。
▶▷2016年,广州法院又先后上线“律师通”与“法官通”两个APP,分别服务律师与法官移动办案。“律师通”APP提供案件管理、工作提醒、联系法官等精准服务,律师无须出门即可处理诉讼事务。“法官通”APP可在线为法官提供调阅电子卷宗、合议、视音频执法取证、申请变更审限、结案报结等审判功能,形成的诉讼材料可同步回传至广州中院“审判云平台”自动入卷归档,满足法官远程办案、办公需求。
截至目前,“广州微法院”登录访问人数达153782人次,通过“刷脸”查案69101次,仅2018年7月网上立案即达9111件。
“‘广州微法院’实现了数据与服务的完整闭环,为当事人、律师、法官提供了一个全流程网上办事、办公渠道,是对现有法院运行模式的一次革新。
—— 广州中院政治部主任张汉华
”微审执,让法院突破时空限制今年7月27日,胡先生没有出现在法庭上,而是在宁波通过“广州微法院”在线开庭功能,进行实名验证后,出现在法庭显示屏的合成画面上。书记员随即请合议庭就座,审判长敲响法槌后,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出示证据、质证、辩论……整个过程清晰流畅地展示在法庭显示屏上。不到1个小时,就顺利地完成庭审,胡先生对着摄像头竖起了大拇指。他不用再为1个小时的庭审在宁波和广州之间奔波几天。
据悉,“微庭审”已经在广州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中普遍使用,在保持法庭庄严感和司法礼仪的同时,极大地方便当事人诉讼。
1、不仅仅是庭审,“广州微法院”也在改变着调解形式。广州中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陈舒舒之前开庭审理的一起商事纠纷案,庭审后在陈舒舒的电话沟通下,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意向,并希望能尽快结案。刚确定下调解时间后,身在杭州的原告郑某突然打电话说其老婆要生产,近期都没时间参加调解。陈舒舒担心这个案子拖下去,时间一长,双方当事人会对调解意向反悔。陈舒舒提出在线调解,双方当事人表示同意。
下班后,陈舒舒带着助理,通过“广州微法院”在线调解。因有前期沟通工作,在陈舒舒的指引下,没有费太多周折,双方即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签名确认,此案就此审结。调解双方往往因时间难凑,造成调解不能,“微调解”可以利用当事人的碎片时间来完成调解,为调解创造了条件和可能性。
2、为破解执行难,2017年广州中院开发了“移动执行”APP,并将相应功能迁入“广州微法院”体系,打破了外出执行的空间限制。通过“广州微法院”执行法官可使用手机查看电子卷宗,并能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随时随地生成执行日志,同步回传至后台系统,提高外出执行效率。庭、局领导还可以通过移动终端全面掌握部门执行案件情况,对超限节点予以跟踪催办,执行过程全部留痕。
3、“广州微法院”还为跨区域案件的审理工作提供了最优方案。今年,广州中院受理备受社会关注的“小鸣单车”破产案,债权人多达十几万,且分散在全国十几个城市,采用传统的债权申报方式明显不具有可行性。广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依托“广州微法院”开发一个临时外挂小程序,最终依此申报债权的人数超过了12万。案件办结后,这个外挂小程序可以随时收回。
“‘广州微法院’通过拓展网络空间,不断提升审判能力,解决诉讼参与人员难题,让诉讼更加便捷、高效。同时,所有诉讼活动都全程留痕,可以随时倒查,让当事人更加信服。
—— 广州中院副院长张春和
”微法院,让司法能力满足新需求2017年“广州微法院”上线后的第一个月,查询案件进展人数就超过了全市法院2016年在实体诉讼服务大厅查询人数的总和,这说明公众的司法需求一直都在,只是以前没有平台和途径去满足公众需求。
据了解,广州中院将在“广州微法院”等广州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一套标准、一个平台、一个生态圈”的方式,建设广州互联网法院智慧审理平台,积极探索新兴技术在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中的应用方式。
“一套标准”:就是要从要素设置、流程设置、功能实现、接口标准、数据格式等方面,对互联网法院信息化建设进行统一规范,逐步形成互联网法院建设技术指南及技术标准,实现建设成果全面共享。
“一个平台”:强调自主可控的建设要求,从平台建设的源头,杜绝被一家或几家厂商绑定。
“一个生态圈”:充分借鉴互联网开源项目建设模式,由互联网法院主导,组织各大互联网公司共同拟制电子证据存储、管理、传输、调取、应用相关技术标准,基于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服务接口,联合开发电子证据管理平台。广州互联网法院还采用业务和数据分离的方式,基于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接口规范,构建开放的业务系统支撑环境,吸引更多的优秀应用厂商参与到互联网法院信息系统建设。
“‘广州微法院’有力地推动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延伸司法服务载体,拓展司法服务能力,探索中国特色司法运行模式的典型代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
副主任吕艳滨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郑炳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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